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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部门经济专业职务设置范围 商业、粮食、供销社各级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和各级专业公司、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粮管所、基层社、农副土特产品和废旧物资购销站、饮食服务企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储运企业、商办工业等独立核算单位中,主要经济专业职务设置如下: (一)商品购销管理:包括业务购、销管理、商品及原材料购、销、调等工作和有关票证管理等。 (二)商业运输管理:包括在商品流通和生产加工(商办工业)过程中商品运输等管理。 (三)商业仓储管理:包括在商品流通和生产加工(商办工业)过程中商品储存保管等管理。 (四)商业计划管理:包括综合计划和各种计划或规划(包括市场预测、咨询、信息)等管理。 (五)商业物价管理:包括商品价格的制定、审核、调整、物价的监督与检查,物价管理、物价调研等。 (六)商业经营与组织管理:包括企业经营管理、商品业务联络、经营指导和技术服务、商业经营的综合管理与研究,商业组织管理,各级批发、零售、农副产品购销、商业网点的设置与管理,商业企业机构增设与变动等管理。 (七)商办工业管理:包括生产计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产品结构调整、原料、材料、辅料的组织安排,市场信息与调研等。 (八)商业基建管理:包括基建规划及计划管理,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商业设施的维修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工程合同与施工预算管理,基建物资、设备的申请、分配、供应等管理。 二、商业部门经济专业职务的任职条件 担任经济专业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资历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经济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助理经济师: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经济专业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员工作四年以上。 经济师: 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获得博士学位;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二年左右;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经济师工作四年以上。 高级经济师: 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翻译、整理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 担任各级经济专业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商品购销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的经济基础理论知识,初步掌握商业经济、商业企业管理的一般基础知识。 (2)了解商品购销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能按照执行。 (3)基本掌握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能,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能完成本职工作。基本了解主管业务的历史情况、经济现状、市场变化情况;初步了解购销活动中的有关计划、物价、财会工作的概况;初步了解主管业务的一般经营过程和工作要求;基本掌握所分管的商品品种、规格、性能、质量、价格、仓储保管及产、购、销、调拨、库存等环节的概况;对业务活动或技术服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能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4)能搜集整理简单的业务材料,写出一般性的报告。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了解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计划、物价、统计、商品质量等基础知识。 (2)熟悉本职业务,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对主管业务的历史情况,经营现状,市场变化,能通过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基本掌握经管商品的商品知识,能掌握购销情况、验收标准、经济核算、编制购销计划、签订购销合同、检查业务完成和计划完成情况。 (3)掌握购销业务活动中有关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4)能根据主管业务和上级要求对产、供、销、存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或分析报告。 3.经济师: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工作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所主管业务的历史情况,能分析市场供求变化趋势;熟悉国内资源情况,库存结构的演变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独立组织一个单位或一个方面的业务工作;能指导生产,促进购销业务的开展,并处理业务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经济效果好。 (3)能根据市场变化,支持生产,正确处理好工商、农商、商商关系。 (4)具有一定的总结、分析、写作能力,能写出有水平的调查报告或专题报告。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经济基础理论,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状况和发展趋势。 (2)通晓商业管理体制、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具备组织制定、审定本专业的法规、条例、方针、政策的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大型企业一个方面的经济工作的能力;能解决经营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支持、发展生产,改善企业经营,推广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商业运输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运输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有关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2)懂得商品运输发、转、收环节的手续制度和质量要求,了解运输过程中商务事故处理和一般的商品损失、损耗规定。 (3)了解和掌握常用运输工具的类型、吨位、容积,掌握常用港口、码头、车站、仓库、货场的基本情况,并能初步运用到所主管的运输工作中去。 (4)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能完成分管的运输工作。 2.助理经济师: (1)具有较系统的运输专业知识,了解现代化运输与管理的基本知识。 (2)较为熟悉商业、铁道、交通部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货运规章和运价规定,具有正确编报运输计划和掌握到达站(港)的作业能力,并能处理运输过程中的一般问题。 (3)了解商品运输到站(港)分布和中转运输情况;了解必要的商品知识和运输手续,对组织货源、车(船)货接卸、选择运输工具、选择运输方式、运力利用、节约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能力。 3.经济师: (1)具有系统的运输专业理论及经营管理知识。 (2)熟悉商业、铁路、交通部门的规章制度,工作中能正确执行商业部制定的商品运输管理、运输计划和运输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能妥善处理运输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熟悉全国铁路主要干线,水运主要航线和有关地区的公路分布情况,以及有关中转运输的主要站(港)业务范围,能正确掌握商品运输原则,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合理使用运输工具,开展合理运输;能根据商品性质、包装、重量、体积合理组配,符合一次或多次运输的要求。 (4)具有主办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的运输工作,提出改进方案,组织实施的能力;能对运输各项费用进行分析,提出降低费用的具体措施,经济效果良好。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系统的坚实的运输专业理论及运输管理知识;熟悉国内外运输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运输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大型运输企业的工作能力;能组织、指导商品运输技术理论的研究工作;能够解决运输业务活动中较为重大的问题;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较显著的成效;具有及时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对改善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作出决策的能力。 (4)能编写教材,培养、提高运输人员业务技术水平。 (三)商业仓储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仓库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 (2)知道仓库保管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能根据有关制度,办理商品出入库手续,填表记账。 (3)懂得主管商品的一般性质、性能、商品知识、安全标记、保管常识,会测定仓库湿度、温度,会进行一般的保管养护。 2.助理经济师: (1)掌握商业企业管理基础知识,具有仓库管理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仓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章制度,了解仓储专业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3)具有一定的仓储管理能力,会规划仓库走道,墙距货位;会计算仓库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具有一定的商品知识,会对不同商品分类、分区管理,提高仓库使用率;具有一定的商品养护知识,熟悉商品的性质、性能、包装质量标准,了解主要品种的原材料和一般生产过程,会采取适当的防治、养护措施。 3.经济师: (1)具有系统的仓储专业理论知识。 (2)掌握仓储业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能独立处理业务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3)全面熟悉仓储业务,掌握商品的购销业务活动概况,挖掘仓库储存能力,提高仓容利用率;能分析总结仓储工作和研究业务活动中的规律,能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具有丰富的仓储业务经验和必备的商品知识、养护知识,并能对仓储各项费用进行分析,提出降低费用的具体措施,经济效果良好。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系统的坚实的仓储专业理论知识和经营管理理论知识;熟悉国内外仓储管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根据仓储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大型仓储企业的能力;能解决仓储工作中较为重大的问题;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具备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办法及正确贯彻执行重大方针政策,指导经济活动的能力。 (5)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对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及时作出决策。 (四)商业计划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经济理论和计划专业知识;了解政治经济学、商业经济学的一般基础知识,懂得一般计划理论,了解本部门、本企业的计划管理知识,掌握主要指标的计算技术。 (2)基本了解有关经济方针、政策、法令;一般了解计划编制程序和指标管理及有关计划工作规章制度,并能按照执行。 (3)基本掌握计划工作业务技能,能完成本职工作,能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并运用统计数字进行初步整理和分析,写出一般性文字报告。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政治经济学和商业经济学基础理论、计划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了解本部门、本企业有关经济管理基础知识。 (2)比较熟悉计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本部门、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比较熟悉计划业务,能负责一个岗位或组织、指导一个企业的计划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在计划的制定和检查中能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并运用统计数字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平衡,写出一定水平的工作报告。 3.经济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政治经济学和商业经济学、计划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部门、本企业有关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 (2)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计划工作和有关经济政策,并结合实际正确贯彻执行,能具体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方案。 (3)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计划业务,在搞好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计划期内实际情况及有关资料负责按时、全面地编制主管计划;计划执行期间,能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写出高水平的经济专题报告或论文,有独立见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4)具有综合有关方面意见,起草制定具体计划制度、规定、办法的能力和组织、指导一个部门、一个专业、一个企业计划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计划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全面的经济理论知识,对计划经济科学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在计划经济专业方面(或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并有高水平的论著或工作报告。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经济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对提高计划管理水平有一定贡献。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或一个大型企业计划工作的能力,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计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改善企业经营,实行计划管理和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有显著的成绩。 (五)商业物价管理 1.经济员: (1)了解政治经济学的一般基础知识,懂得一般的价格理论;了解本部门、本企业的物价管理知识。 (2)基本了解有关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基本掌握物价工作的业务技能,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按规定正确核算和检查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能按照规定核算商品成本;搜集整理简单价格情况、资料,对物价情况和问题能进行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或一般性的报告。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物价专业知识。 (2)比较熟悉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熟悉所管物价业务,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能够拟定所管商品的订价、调价方案和完善的文字说明材料;能调查核算商品成本,并进行初步分析;能按照要求进行某一专题的典型调查研究,并提出调查报告;能够对物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经济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物价专业知识;熟悉本部门、本企业物价和有关经济管理知识。 (2)熟悉物价方面及其他有关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在执行中能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3)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对组织和推动物价工作有一定成效;熟悉物价业务,能够设计、审查订价、调价方案,能拟定有关的物价规章制度、作价办法;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能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物价问题;能主办一个地区、一个专业系统的物价工作,并有一定成效。 4.高级经济师: (1)有较全面的经济理论,对价格科学有比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在物价领域某个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并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著或工作报告。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物价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对提高物价工作水平有一定贡献。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一个方面物价的工作能力,能正确解决物价业务中较复杂或重大的问题,在改善物价管理和培养物价专业人才方面有显著成绩。 (六)商业经营与组织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的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主管业务的一般管理知识。 (2)能担负一个岗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了解本岗位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3)基本掌握经营管理的业务技能,能及时地完成本职工作;能对本职工作中的经济活动进行初步的分析整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基础理论和商业企业管理学及计划、物价、统计等基础知识。 (2)掌握业务活动中有关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熟悉经营管理业务,具有负责一个岗位或某一方面经营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够处理经营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经济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经济基础理论知识和有关经营管理的商业经济学、商业企业管理学、市场学等知识。 (2)具有一定政策水平,能正确执行有关经济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结合企业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拟定实施方案,指导工作开展。 (3)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能够组织、指导一个部门、一个专业、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正确处理工作中较为复杂的问题,能提高企业应变能力,经营效果好。 (4)具有综合有关方面意见,起草制定具体业务、制度、规定、办法的能力,及时正确地在经济活动中提出政策性意见。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经济方面有价值的决策性意见。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大型企业一个方面经济工作的能力,能解决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指导经营,促进业务开展,改善企业管理,推广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培养经济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4)能理论与实际结合,具备起草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办法,及时正确贯彻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经济活动的能力。 (七)商办工业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的经济基础理论和工业管理知识,初步了解所主管业务的知识。 (2)基本了解工业经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了解工业管理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 (3)具有商办工业管理某一方面的业务技能,能完成本职工作;能根据经济管理中的情况和问题,初步进行整理分析,写出一般性的文字报告,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理论和商办工业管理的基础知识。 (2)比较熟悉工业管理中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3)有一定业务工作能力,能负责某一方面或某个岗位的经济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对本职工作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写出一定水平的报告。 3.经济师: (1)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了解国内有关方面的发展趋势,写出一定水平的论文。 (2)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有关经济政策,能具体提出有关提高商办工业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建设性意见和方案。 (3)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熟练掌握本职业务,能组织、指导一个部门、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并能正确地处理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在改善商办工业管理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写出有水平的专题调查报告、分析报告或总结报告。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较系统坚实的经济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知识,较熟悉国内外有关方面的发展状况和趋势,对商办工业管理科学某个方面有较深的研究和较高水平的论著。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够根据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提出有关经济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对促进商办工业发展,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大贡献。 (3)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有指导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方面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的能力,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管理中比较复杂和重大的问题,在改善商办工业管理和培养人才方面有显著成绩。 (4)具备起草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办法及有关宏观指导性文件,正确指导商办工业经济管理的能力。 (八)商业基建管理 1.经济员: (1)具有一般经济理论和基本建设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政治经济学和建筑经济的一般知识,懂得一般计划管理理论和基建计划管理知识。 (2)基本了解有关经济方针、政策、法令,一般了解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有关基建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3)基本掌握基建计划工作业务和编制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能,能完成本职工作和检查基建计划执行情况,并能初步分析整理写出一般性文字报告。 2.助理经济师: (1)基本掌握经济理论和基本建设管理专业知识,对政治经济学和建筑经济具有一定基础知识,掌握编制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技能,并了解有关计划、统计、财会等基础知识。 (2)比较熟悉基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商业基建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规章制度。 (3)比较熟悉基建计划管理、物资管理和工程管理,能单独负责一部分或组织、指导一项工作;在制定和检查基建计划过程中,能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并能进行分析研究和综合平衡,写出一定水平的工作报告。 3.经济师: (1)比较系统地掌握政治经济学、建筑经济理论、计划管理理论和基本建设专业知识,并全面熟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有关规章制度。 (2)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熟悉基本建设有关技术经济政策,能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方案。 (3)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基建计划管理工作,能全面地编制基建计划,根据计划执行情况,能全面地进行综合分析,写出有一定水平的工作报告。 (4)具有独立见解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能综合各方面意见,起草制定具体基建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能组织、指导一个单位或一个方面的基建管理工作,能正确处理基建工作中较复杂的问题。 4.高级经济师: (1)具有全面的经济理论知识,对基建管理科学和建筑经济科学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较丰富的业务知识,在基建经济管理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并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或工作报告。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能提出有关基建经济管理方面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并对提高基建管理工作有一定贡献。 (3)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组织、指导全面性的基建管理工作,能正确认识和处理有关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具有审定有关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能力,在改进基建管理工作和培养基建管理人才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商业部门经济专业职务的职责任务 担任经济专业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商品购销管理 按照国家的商品购销政策和有关法规,组织、指导商品流通,安排好城乡市场,促进生产的发展,满足人民消费需要。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商品购销政策,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 (2)调查研究分管范围内购销业务情况,拟定商品购销管理法规。 (3)研究、分析市场需求和变化趋势,指导、组织购销业务活动,保证购销计划的完成。 (4)搞好市场调查,作好消费预测,支持生产,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并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工作,处理好工商、农商、商商关系。 (5)认真执行经济合同,监督、检查商品购销经济合同的签定与履行。 (6)负责组织培训购销业务人员。 (二)商业运输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管理法规,合理组织各类商品运输,促进购销业务的正常进行,为商品流通服务。 (1)认真执行商品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商品运输管理法规。 (3)指导运输管理工作,研究运输工具的合理运用、维护、保养的方法及途径,提高车船完好率和利用率。 (4)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调查研究,制定大宗商品合理运输流向图,减少流通环节,使商品流向和运输路线合理化。 (5)指导商品运输,保证商品安全,减少损耗,节约费用,做到安全、经济、准确、及时。 (6)分析企业管理中有关运输方面及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对企业的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和依据。 (7)宣传、推广商品运输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大搞技术革新,推进运输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三)商业仓储管理 根据国家仓储管理法规,做好商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提高仓容利用率,适应商品购销业务的开展,为商品流通服务。 (1)执行仓储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调查研究商品仓储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有关的政策、法规。 (3)指导商品仓储管理工作,做好商品的防治、养护,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使商品处于良好状态。 (4)总结仓储业务管理规律,合理摆布商品,提高仓容利用率,降低保管费用和保管损耗,提高经济效益。 (5)宣传、推广仓储管理先进经验,大力推广应用技术,提高仓储管理现代化水平。 (四)商业计划管理 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通过编制、执行商品流转计划和人、财、物等计划,指导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整个商品流通进行综合平衡。 (1)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下达的计划指标,编制商业各项业务的远景规划和中、短期计划。 (2)检查、监督商业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修订、补充、完善原有计划。 (3)指导商业计划管理工作,拟定计划管理法规。 (4)指导统计工作,为制定计划和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提供依据。 (5)以商品流转计划为中心,完成各项计划确定的指标,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工作。 (五)商业物价管理 根据国家物价政策和物价管理权限的规定,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会同物价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别商品的价格和劳务收费标准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和管理,逐步使商品比价趋向合理,以促进生产搞活流转。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2)调查研究商品价格变动趋势,负责对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提供成本资料和调整建议方案。 (3)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调整和管理所分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及其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 (4)总结、推广商业物价管理的经验。 (5)协助物价检查机关检查纠正违反价格政策和法规的行为。 (六)商业经营与组织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坚持以搞活企业为中心积极推行经营责任制,促进业务经营活动的改善,搞活商品流通,为国家增收节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 (2)指导、推行生产经营责任制,调动企业、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正确处理权、责、利关系。 (3)调查研究商业经营管理情况,拟定经营管理政策、法规。 (4)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需要。 (5)指导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讲求经济效益。 (6)大力宣传和组织交流经营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七)商办工业管理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企业管理法规,对商办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充分发挥企业人、财、物的作用,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果,完成生产经营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企业管理法规,参与制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搞好生产经营预测,参与制定本部门或本企业生产发展规划。 (3)指导企业合理调整劳动组织,做好定员定额管理工作,合理使用劳动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指导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消耗,提高质量,增加盈利。 (5)指导企业合理配置生产能力,组织均衡生产,提高设备利用率,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6)参与制定本部门、本企业技术改造规划,宣传、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不断改善产品结构,努力开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7)参与企业经营决策,指导产品开发和销售工作,负责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发展企业间横向经济联合。 (8)负责经济信息的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 (八)商业基建管理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方针和有关基本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宏观管理与控制,搞好综合平衡,不断提高基建投资效益,促使商业建设尽快适应商业流通的需要。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和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根据商业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组织编制基建发展远景规划和中、短期计划。 (3)坚持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组织交流建设经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商业的特点,拟定基本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注重经济效益,确定建设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建设工程要努力做到投资省、工期短、质量高、效益好。 (5)贯彻基本建设改革精神,认真实行有偿使用基建资金,大力推行投资包干责任制,设计、施工招标、投标承包制。 以上所列各经济专业的职责任务,只是原则要求,只供参考。各地在制定实施细则时可按照经济员、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的不同岗位,分别提出职责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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