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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不拘一格选用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但在有的地方,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善于对待人才的个性特点等现象,如,对所谓的“狂妄”问题即是如此。有的用人者对一些思想活跃、敢于创新、不唯书、不唯上的人才看不顺眼,认为他们太“狂”了;有的人才因为说话办事敢于坚持自己的独特见解,也被视为“恃才傲物”、“狂妄自大”;有的人才对于待遇、报酬“较真”了点,就被认为“追名逐利”、“不会夹着尾巴做人”等。如此,导致一些人才因被视为“狂”而受到冷落,结果使有些人才的感情受到伤害,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我们通常所说的人才,是指那些各有专长,具备真才实学的人。正如有高峰就有低谷,有些能力出众者,其个性乃至缺点也比较鲜明。有的人才尽管有些“狂”,但其“才”对于我们的事业来说不可或缺,尤其是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勇于创新的品质,更为可贵,更应予以尊重。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上讲过,对于人才的所谓“狂妄”问题要宽容。并说,如果把他们的“狂”劲打掉,就会压抑这些人才作用的发挥,各级用人者应有宽广胸怀,善待那些有能力也有鲜明个性的人才。省委领导的这些话给我们以重要启示。
我们正确对待人才的“狂”,很关键的是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切实从事业需要出发来辨识其“狂”,正确看待人才,团结人才,使用人才。用人者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爱才之心、识才之智、用才之艺、聚才之法,对人才要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看全面,不求全责备以瑕掩瑜,不以一“狂”而撇其专长。其实,人才不唯书不唯上,敢于创新乃至善于立异,以及有时提出个人合理要求等,都未必就是“狂”。至于个性,有点棱角也未必就不好。我们不宜以一种固定“模式”来套有着各种个性的人,而应不拘一格,鼓励各有特点的人才大干事业,干大事业,干成事业。
当然,对待有些人才身上表现出来的“狂”,在辩证分析确认其有必要改进之处的,也要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帮助他们改进不足,促使他们不骄不躁,科学行事。而作为人才自身,也要自觉审视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在工作实践中做到既勇于开拓创新,保持锐气,又不断完善自己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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