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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口市日前出台了《海口市高层次人才管理若干规定》和《海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设立高层次人才津贴制度,投身海口建设的优秀人才最高可获得每个月5000元的津贴。
根据《海口市高层次人才管理若干规定》,在聘任期间,两院院士及国家最高科学奖获得者每月发给5000元津贴;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及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人每月发给3000元津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月发给2000元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每月发给1500元津贴;具有自主研发的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项目,在海口转化成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每月发给1000元津贴。
此外,《海口市高层次人才管理若干规定》也对高层次人才的安家、住房、编制、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培训等问题提供优惠政策。对参与海口开发建设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3万元至1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并提供住房,或发给10万元至30万元的住房补贴。
同时,海口将建立人才重大贡献奖励机制,对海口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人才,由市政府授予“海口市杰出人才”等荣誉称号,并给予重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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