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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03年北京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312元,在京、津、沪、穗、俞等五城市中居第三位。平均算下来,每个北京人每年比广州人少赚3494元,比上海人少赚1992元。不过,北京人平均工资涨的最快,去年增幅达15.8%,居五城首位。
在北京市国民经济19个门类中,有10个门类工资水平高于全市。其中,工资水平连续多年处于高位的金融业依然处于全市领先地位,人均工资达61713元;其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人均工资为53010元;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人均工资为37112元,位居第三。
低于全市工资水平的有9个门类,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工资水平居后三位的是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其在岗职工人均工资依次为14980元、16530元和16730元。另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人数中,有31.9%分布在制造业,14.3%分布在建筑业,8.1%分布在批发和零售业,6.3%分布在住宿和餐饮业。国民经济19个门类中,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的差值由上年的3.8万元扩大到4.7万元,扩幅为23.7%,差距由3.0倍扩大到3.1倍。去年工资还有一个特点是,外资企业工资远高于全市水平。在各种经济类型中,外资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高居榜首,达到44653元,比第二位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28517元还高56.6%;国有经济单位人均工资28464元,居第三位;有限公司等人均工资水平为19999元,居第四;最低的是集体企业,人均工资为13580元。从增速看,国有经济单位人均工资增速为19.8%,增速最快。
在在岗职工工资水平提高的同时,不在岗职工生活费也持续增长。全市不在岗职工月均生活费为610元,比上年增加54元,增长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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