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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人才的风险
2004-5-25 8:49:20 作者:聂勇军 阅读264次
某大学生通过了一家公司的面试后,满怀欣喜地辞掉了先前签约的一家单位,耐心等待下个月去该公司上班,可一个月后,当他前去报到时,公司人事主管却说该学生只是公司储备人员,由于计划设立的一家办事处因故流产,因此这批储备人员暂时用不上,只好抱歉了。尽管该大学生气得鼻子冒烟,可由于当初只是口头协议,因此也只能悻悻离开。
如今许多公司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充实后备力量,同时防范有关人事风险,往往都有人才储备计划,一旦公司需要用人之际,期望这些储备人才能够马上顶上来,缓公司一时所急,尽管是真心招人,但并不要求人才立马上岗,只是等待特定时机进行“填空”,如果求职者乐观地估计了形势,就会最终落个“两头落空”的下场。
用人单位出于自身考虑,招聘储备人员,只要没采用恶意欺骗手段,并不违规,这就需要求职者多个心眼,面试后要求用人单位给个明确的答复,是录取、初步录用还是意向录用;是立马上岗、培训上岗还是听候通知,两者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完全不同,双方最好有个文字的东西加以明确,讲明双方责权利关系,求职者尤其是在没有得到确切答复前,不要贸然从原单位离开。此外,作为用人单位,在具体录用人员时也要有严肃性,人才需求比例计划要合理、科学,作为储备使用要事前讲清,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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